DB22T 2503-2016 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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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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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080.99,A 12,备案号:54188-2017 DB22,吉林省地方标准,DB 22/T 2503—2016,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管理规范,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and maintenance management of village infrastructure,2016 - 12 - 09 发布 2017 - 03 - 01 实施,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22/T 2503-2016,I,前 言,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吉林省农业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标准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靖、刘连芳、王斌、王海霞、刘洋、张红杰、肖允功、田晓亮、蒋璐、张健、,杨明,DB22/T 2503-2016,1,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村级基础设施的分类、建设及维护管理的通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村级小型水利设施、村内交通设施、美化和绿化设施、环保设施的建设及维护管理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19095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20203 农田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 50085 喷灌工程技术规范,GB 50288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T 50363 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 50485 微灌工程技术规范,GB/T 50510 泵站更新改造技术规范,GB/T 50600 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CJJ 124 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JG/T 191 城市社区体育设施技术要求,SL/T 4 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SL 23 渠系工程抗冻胀设计规范,SL 25 砌石坝设计规范,SL 27 水闸施工规范(附条文说明),SL 228 混凝土面板堆石坝设计规范,SL 234 泵站施工规范,SL/T 246 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SL 253 溢洪道设计规范,SL 256 机井技术规范,SL 267 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SL 274 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 282 混凝土拱坝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SL 319 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SL 559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编制规程(附条文说明),3 术语和定义,DB22/T 2503-2016,2,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农村基础设施 rural infrastructure,农村居民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工程性基础设施和社会性基础设施的总称,注:改写GB/T 50280-1998定义3.0.9,3.2,村级基础设施 village infrastructure,在行政村管辖范围内,由村级组织建设或者运行维护的农村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小型水利设施、村,内交通设施、美化和绿化设施、环保设施等,4 分类,4.1 小型水利设施,包括泡塘、堰坝、小型水闸工程、小型水库、小水电站、河道、泵站、排灌渠、堤防、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及以上配套建筑物,4.2 村内交通设施,包括村(屯)内道路(巷道)、桥涵、路边沟、路肩、路灯等,4.3 村内文体设施,包括村级休闲广场、图书室、健身器材、休闲设施设备等,4.4 美化和绿化设施,包括村内围墙、宣传画、村内绿植等设施,4.5 环保设施,包括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村内厕所、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等设,施,5 建设,5.1 基本要求,5.1.1 符合村庄规划中基础设施的布局和建设要求,满足村民生产、生活和文化需求,5.1.2 遵循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生态环保、节约土地、维护乡村风貌、突出地域特色、注重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的原则,5.2 小型水利设施,5.2.1 塘坝设计和建设应符合 SL 25、SL 228、SL 253、SL 265、SL 274、SL 282 和SL 319 中的要,求,5.2.2 泵站工程建设、更新应符合 GB/T 50510 和 SL 234 的要求,5.2.3 水闸建设应符合 SL 27 的要求,5.2.4 防洪、排涝、灌溉工程设计和建设依据 GB 50288、SL/T 4、SL/T 246 的规定执行,DB22/T 2503-2016,3,5.2.5 农田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依据 GB/T 20203 的规定执行,5.2.6 喷灌工程依据 GB/T 50085 的规定执行,5.2.7 微灌工程依据 GB/T 50485 的规定执行,5.2.8 雨水集蓄灌溉利用工程依据 SL 267 的规定执行,5.2.9 节水灌溉工程依据 GB/T 50363 的规定执行,5.2.10 机井建设、更新应符合 SL 256 的要求,5.2.11 渠道工程设计应符合 GB 50288 的要求,5.2.12 渠道防渗依据 GB/T 50600 和 SL 23 的规定执行,5.2.13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符合 SL 559 的要求,5.2.14 水质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5.3 村内交通设施,5.3.1 村内道路建设应以现有道路为基础,顺应现有村庄格局,保留原始形态走向,5.3.2 村主干道建设应进出畅通,路面硬化率达100%,并延伸入户,5.3.3 村主干道应设置交通指示标牌,村口应设村名标识。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特色景观旅游,景点应设置指示牌。在陡岩、急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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